關于開展2012-2013學年度本科生獎學金評選的通知
關于開展2012-2013學年度本科生獎學金評選的通知
學院本科各班:
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獎勵管理規定》、《關于調整我校獎助學金評選時間及評選條件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大學生〔2012〕9号)和《關于開展2012-2013學年度本科生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學生〔2013〕47号)的要求,從即日起開展2011-2012學年度本科生獎學金評選,現就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評選時間
1、
2、8月18前,完成公益時認證。個人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生公益活動認證表》(附件2),院内公益活動由院學工部統一認定,公布時長。校/院外公益活動由學生個人打印認定表交由活動舉辦方認定時長、蓋章後,再到院學工部确認。由班級統一彙總全班同學公益時數,并填寫《公益時數統計表》(附件3),
3、
4、
5、
以上附件1、3、4紙質版及相關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内以班級為單位交學工部各年級輔導員老師處,電子版分别發送至:362116754@qq.com(2012級);413359368 @qq.com(2011級),1508916282@qq.com(2010級)。
二、評選條件及名額
院系要嚴格依照學生獎勵管理的有關文件、規定和通知要求,開展各類獎學金的評選。具體參見學生〔2013〕47号《關于開展2012-2013學年度本科生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http://xsc2000.sysu.edu.cn/tz/tz003/115074.htm)。
各班應根據下達的各項獎學金的名額(附件5)和捐贈獎學金名額分配表(附件6)對照相應獎學金的評選要求,等額推薦獲獎候選人。其中,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候選人需要排序。截止目前,學校已确認第一批共30項社會捐贈獎學金,獲獎候選人原則上要在本年度被推薦獲得校内優秀學生獎學金二等(包括二等)以上獎學金。每位學生原則上隻能獲得一項政府獎學金或者捐贈獎學金。
所有獎學金項目的申報、材料審核工作均通過獎學金系統完成,請各班指導候選人在規定的時限内完成網上申報工作。各類獎項最終評選結果以學校發文為準。
㈠國家獎學金評選具體要求:
1、參評資格
(1)本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學生具備申請資格;本碩連讀或本碩博連讀等特殊學制學生原則上從入學第六年起不再具備申請資格;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2012-2013學年度無違紀行為,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3)所有記錄在教務系統考試的成績無第一次考試不及格;
(4)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均位于前10%;
(5)符合學校對申請獎學金學生在公益活動方面的要求。
2、規範上報材料
(1)規範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學生必須在學校統一規定的時間内在“獎學金申請系統”上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并嚴格按照要求規範填寫。具體要求:
① 表格為1頁,正反兩面,不得随意增加頁數;信息填寫完整,不得有塗改或出現空白項,如無相關信息請填寫“無”;
② 表格标題中學年的填寫應填寫“2012-2013學年”;
③ 表格中所有的簽名必須由相關人員手寫簽名,不得使用簽名章代替;
④ 表格中“基本情況”和“申請理由”由學生本人填寫,其他各項由學校有關部門填寫;
⑤ 表格中學習成績、綜合測評成績排名按照專業排名,必須注明評選範圍的總人數,總人數要與排名範圍對應一緻;
⑥ 表格中“申請理由”的填寫應當全面詳實,能如實反映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數控制在200字左右;
⑦ 表格中“推薦意見”的填寫應當簡明扼要,字數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其他人無權推薦;推薦理由必須充足,能明确體現出每名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生的優秀表現和突出特點,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現雷同;
⑧ 推薦人和學校各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必須親筆簽名,不得有他人代寫推薦意見或簽名;
⑨表格“院(系)意見”中,必須由學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明确評價參評學生各方面表現,不能隻是簡單填寫“同意”、“同意推薦”等字樣作為院系意見;簽名處必須為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的簽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領導簽名;
(2)《2012-2013學年度×學院(系)國家獎學金獲得者推薦名單》。由學院(系)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行政公章。
(3)成績單打印
根據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通過審核的名單,由學生處統一在教務處打印成績單。如果成績單成績有誤,請在學校公示日結束之前按照程序糾正。
㈡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要求:
1、參評資格
(1)2010-2012級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2012年經院系申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含2009級五年制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以學生處公示的名單為準);
(2)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2012-2013學年度無違紀行為;不得有無故欠交學費或住宿費、水電費、違規用電等情形;
(4)所有記錄在教務系統考試的成績無第一次考試不及格,2012-2013學年綜合測評排名專業(年級)前50%或綜合測評排名比上一學年進步10名(含)以上;
(5)符合學校對申請獎學金學生在公益活動方面的要求。
2、提交材料:
由學院(系)提交《2012-2013年×學院(系)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推薦名單》,由學院(系)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行政公章。
㈢中滔環保獎學金
1、評選條件
根據《太阳集团1088vip“中滔環保獎學金”評選細則》(附件7)及《太阳集团1088vip本科生綜合測評實施辦法》進行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