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3-2014學年國家助學金(第一批次)評選工作的通知
學院本科生10級、11級、12級各班:
根據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文件精神和《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資助管理規定》,為确保我院本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将2013-2014學年第一批國家助學金評選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2010級、2011級、2012級在校本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已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中備案的複讀、延讀等本科學生;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國家助學金名額和學院實際,本次評選應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以下(不含600元)的學生為主。
注:8月底9月初将發布第二批國家助學金和校級捐贈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其他有需要申請助學金的學生屆時可按要求申報。
二、評選要求
1、各年級應本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嚴格工作制度,規範評選程序;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為依據,按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開展評選工作;
2、各年級應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内地和港澳台學生)參評國家助學金的統籌安排工作,認真摸查學生的獲獎獲助情況。
3、同等條件下,各年級應優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數據庫中申請生源地或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減免學費、緩交學費、未獲任何資助或原資助已經終止(東亞銀行助學金、珠江獅子助學金、萬保剛集團助學金、合生珠江助學金、南航十分關愛助學金)以及已申請臨時困難補助的學生。
4、各年級要認真組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評國家助學金。如有弄虛作假、虛報信息的情況,學院将取消其參評資格,情節嚴重者将予以紀律處分。
5、為保證國家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各年級按要求報送各項材料。
6、受助學生必須參與公益服務,每周1小時,每年50小時。(具體可見下文備注1)
三、評選工作安排
(1)按照學校配置的名額及參照各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量(見附件1),10級、11級、12級本科生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為10級31名,11級36名,12級24名。
(2)各年級各班助學金評審小組需對有意向申請助學金的學生進行評議,所有申請國家助學金的人員必須通過班級評議後方有申請資格。
(3)各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學校要求進行國家助學金申請,申請人員須填寫相關表格:①《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生助學金續評申請表》(見附件2);②《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生公益活動申報表》(見附件3)。填寫好表格之後于6月3日中午12點之前交至學工辦各年級輔導員處,過期不候。學工辦将于6月3日下午讨論名單,6月4日将于學院網站正式公示第一批國家助學金名單。
(4)申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2012-2013學年度無違紀行為;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勤奮學習,積極上進,無不及格科目;
⑤家庭經濟困難,經學校困難生認定評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儉樸。
(5)各年級将提交的學生名單彙總并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2013-2014學年第一批國家助學金初評結果》(見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