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太阳集团1088vip

  為鼓勵港澳台地區及華僑學生來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讀,激勵他們勤奮學習、積極進取,根據教育部教港澳台辦[2012]436号文的通知精神,現将2012年度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在校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及華僑本科生(年級、專業均無限制,建議盡量考慮高年級學生)

二、獎項設置:

1、本科生獎學金:一等獎每人5000元;二等獎每人4000元;三等獎每人3000元;

2、碩士研究生獎學金:一等獎每人7000元,二等獎每人5000元,三等獎每人4000元;

3、博士研究生獎學金:一等獎每人9000元,二等獎每人7000元,三等獎每人5000元;

三、名額分配:

1、根據教育部下達的獎學金名額及等級,我校可上報教育部的台灣學生獎學金候選人共28名,其中本科生21名(其中一等4名,二等6名,三等11名),碩士研究生4名(其中一等1名,二等1名,三等2名),博士生3名(其中二等1名,三等2名);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候選人共244名,其中本科生215名(其中一等34名,二等69名,三等112名),碩士研究生20名(其中一等4名,二等6名,三等10名),博士研究生9名(其中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6名);

2、台灣、港澳學生獎學金不分配名額到院(系),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申請,由院(系)審核其資料,擇優排序推薦,并提出建議獎勵等級;

3、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台灣學生獎學金實行差額評選。

四、申請條件:

1、認同一個中國(台灣學生獎學金特殊條件);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養;

4、入學考試成績優秀或在校期間勤奮刻苦、成績優良;

5、本學年度已獲得其他捐贈獎助學金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參評。未交齊學費的不予參評;

6、有公益實踐經曆的優先考慮。

五、評選程序:

1、請符合條件的學生填寫《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請表》、《港澳僑和台灣學生獎學金院系推薦彙總表》、公益實踐證明表等相關證明材料;研究生還須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獎學金審批表 》;華僑學生需提交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或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僑務部門核發的華僑身份證明書;以上材料須于2012年12月12日下午6:00點前交至北學院樓B218學工部,逾期不候!

2、學生處及研究生院管理處彙總院(系)的初評結果提交學校資助基金管理委員會讨論;

3、經公示無異議的學校評審結果20日前通過校港澳台辦公室上報教育部港澳台辦複核審定,最後獲獎名單及獲獎等級以教育部發文為準,獲獎學生将一次性獲得獎學金。

附件:
1、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請表
2、港澳僑和台灣學生獎學金院系推薦彙總表(本科生)
3、港澳僑和台灣學生獎學金院系推薦彙總表(研究生)

 

太阳集团1088vip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