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
環境學院本科各班級:
根據《教育部關于切實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及各項資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3号)的文件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經與經辦銀行協商,現将2012年本科生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國家助學貸款續放工作
已貸學生的續放工作将于2012年8月底結束。有部分貸款學生因銀行放貸方面的問題要在9月份才能續放,我處已經與相關部門溝通可在開學後順利注冊,無需辦理緩交學費手續(暫不包括2012年上半年新提交材料的同學)。
二、老生國家助學貸款辦理工作
對于2012年上半年遞交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的學生,各院系應根據學生處7月中旬反饋的情況進行材料補漏工作,并于10月8日之前将相關補充材料交至助學貸款科(東校區行政樓A109室);上半年已通過銀行審核的學生拟于10月中旬與2012級新生一起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合同。
三、新生國家助學貸款申辦工作
1、9月19日前,學生宣傳發動、培訓教育工作。
2、9月19日—9月25日,接受學生貸款材料,學院審核。
3、10月中旬,學校組織學生簽訂貸款合同及承諾書。根據學校及經辦銀行的工作安排,預計将于11月上旬組織貸款新生簽訂貸款合同及承諾書,屆時請各院系做好相關組織工作(詳細安排另行通知);
4、12月上旬之前,經辦銀行完成貸款發放工作。
四、國家助學貸款材料裝訂說明
每位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的材料均需按固定順序(附件2)用專用夾子進行裝訂,并裝入檔案袋,檔案袋表面貼上填寫好的封面頁(附件7)。
五、報送材料方式
本科生貸款材料統一交到北學院樓B218環境學院學工辦王老師處。
附件:
1.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材料清單;
2. 每位學生的材料裝訂順序;
8. 院系見證人簽字印鑒樣本;
環境學院學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