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下半年本科生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
環境學院2009、2010、2011級本科生:
為更好地開展工作,現将2011年下半年本科生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國家助學貸款續放工作情況通報
已貸學生的續放工作已經于8月15日結束。貸款學生可在開學後順利報到,無需緩交(暫不包括2011年上半年新提交材料的同學)。
二、老生國家助學貸款辦理情況跟進
對于2011年上半年遞交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的學生,各院系應根據學生處7月中旬反饋的情況進行材料補漏工作,于9月30日之前将相關補充材料交至環境學院學工辦(北學樓B218),需提交材料詳見(附件1),材料不齊全者概不接收。上半年已通過銀行審核的學生拟于11月上旬與新生一起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合同。
三、新生國家助學貸款申辦工作
1、9月22日前,面向學生開展誠信教育。
2、9月30日前,新生報送國家助學貸款材料至環境學院學工辦(北學樓B218),需提交材料詳見(附件1),材料不齊全者概不接收。
3、11月上旬,學校組織學生簽訂貸款合同及承諾書。根據學校及銀行的工作安排,預計将于11月上旬組織貸款新生簽訂貸款合同及承諾書,屆時請各院系做好相關組織工作。詳細安排另行通知。
4、12月上旬之前,經辦銀行完成貸款發放工作。
四、學生材料裝訂說明
每位學生的材料均需按固定順序(附件2)用專用夾子進行裝訂,并裝入檔案袋,檔案袋表面貼上填寫好的封面頁(附件5),裝訂用的夾子可到學生處領取。
五、院系見證人簽字印鑒的說明
每個院系每個校區由一位負責老師在學生的《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上簽名(不得使用簽名章),作為院系在該校區的見證人,并請該負責老師填寫院系見證人簽字印鑒樣本(必須手寫簽名)(附件6)。
★ 特别注意:
1、所有資料必須真實,若發現有弄虛作假,銀行将取消借款學生的申請資格;
2、所有的表格、文件資料都必須用黑色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
3、所有上交資料都必須是A4紙大小,如果提供的資料不是A4紙大小的,請貼在A4紙上;
4、所提交材料的重要信息(姓名、身份證号碼、收入金額等)絕對不能有任何修改、刮擦、塗劃和重筆。
附件:
1.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材料清單
2. 學生個人材料的裝訂順序
3. 《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4. 《2011年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審核信息表(明細表)》
5. 2011學年度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材料檔案袋封面
6. 院系見證人簽字印鑒樣本
7. 國家助學貸款申辦指南(學生版)
附件:助學貸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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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