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下半年本科生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
關于2009年下半年本科生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
07、08、09級本科生:
2009年上半年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在各學院(系)的支持與配合下進展順利。為更好地開展工作,現将2009年下半年本科生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确認工作
1、學生持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材料(回執)申請學校确認;
2、所在院系登記備案,輔導員須在回執中高校填寫部分填寫相關資料( “聯系人”、“聯系電話”兩項由院系輔導員和學生處共同填寫,金額按學生實際貸款金額填寫)。
3、學生處審核,填寫高校其他部分資料,加蓋公章,并做好登記、統計工作。
二、老生國家助學貸款辦理情況跟進
對于2009年上半年遞交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的學生并通過銀行審核的學生将在10月上旬統一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合同。
三、新生國家助學貸款申辦工作
1、學生宣傳發動及培訓教育工作。9月19日前面向所有新生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宣傳發動工作;并對有貸款需求的學生進行專題培訓,詳細講解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及相關要求,同時開展誠信教育;
2、收集、審核學生貸款材料。各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嚴格按照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在9月28日前提交助學貸款所需材料。
3、組織學生簽訂貸款合同及承諾書。根據學校及銀行的工作安排,預計将于11月上旬組織貸款新生簽訂貸款合同及承諾書。具體時間地點以學生處網站通知為準。
附件1:貸款學生需要準備的材料
1、《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
2、學生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合印在一張A4紙上,一式兩份);
3、學生父母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合印在一張A4紙上);
4、學生家庭戶口本複印件(A4紙);
5、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複印件(A4紙,一式兩份);
6、學生個人貸款申請書(A4紙);
7、《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證明》原件(A4紙);
8、其他證明材料: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如下崗證、失業證、低保證、殘疾證、父母離異證明等(所蓋章為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單位方為有效。如無特殊情況,則不需提供)。
以下材料11月份簽合同時現場填寫:
9、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确認表(一份);
10、承諾書(一式三份);
11、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一式四份);
附件2:申請材料準備的注意事項
申請資料名稱 | 填寫項目 | 填寫内容 | 注意事項 | |
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 姓名 | 本人姓名 | 與學生證、身份證上的一緻 | |
出生年月 | | 與身份證上的日期一緻 | ||
考生号 | 高考/研究生入學考試時的考生号 | 老生不用填寫 | ||
身份證号碼 | 與身份證上一緻 | 不能錯漏,不能塗改 | ||
學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