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學校關于“廣州城市形象”表述詞有獎征集活動公告
現轉發學校關于“廣州城市形象”表述詞有獎征集活動公告,鼓勵有興趣的同學積極參與。
“廣州城市形象”表述詞有獎征集活動公告
為提升廣州城市形象,彰顯城市特色和個性,提高市民的認同感和自豪感,增強廣州城市文化軟實力和綜合競争力,中共廣州市委宣傳部、亞組委宣傳部、廣州市文明辦決定開展廣州城市形象表述詞有獎征集活動,要求用一句或幾句最能概括與代表廣州特色的話,準确表述廣州城市形象内涵,打造城市形象品牌,向海内外展示廣州城市魅力,宣傳推介廣州形象。
一、應征作品要求
1.表述詞能對廣州城市形象進行總體定位,能體現廣州曆史底蘊、經濟特色、文化精髓、未來方向,體現廣州特色和時代精神。
2. 表述詞要主題鮮明、創意新穎、内容健康、簡潔明快、響亮有力、便于記憶和傳播,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
3. 表述詞使用中文(可附上相應的英文),要求文字精練,字迹工整,每條字數最多不超過30個漢字。
二、應征對象
1. 面向海内外征集,單位和個人均可參加。
2. 主辦單位和參與評選工作的個人和機構,均不具有獲獎資格。
三、應征時間
本次公開征集活動于2009年4月20日開始,至2009年5月20日截止。
四、應征方式
1.手機短信投稿。中國移動手機用戶可用短信息發送至10658232388;中國聯通手機用戶發送至10655961080;中國電信手機用戶發送至1065972099。短信息費按正常标準收取。以發送手機号碼為獲獎依據。發送短信時請注明作者姓名。
2.網上投稿。直接登錄大洋網站(http://www.dayoo.com/)征集專欄進行在線投稿;或發送電子郵件到郵箱:csxx@dayoo.com,郵件“主題”統一填寫為:“廣州城市形象表述詞”,以便識别。郵件内請注明作者姓名、聯系地址和電話。
3.郵寄投稿。郵寄地址:廣州市法政路30号市委宣傳部理論處(郵編510045)。信封正面請标注“廣州城市形象表述詞征集”字樣。信内請注明作者姓名、聯系地址和電話。
五、評選辦法
1.主辦單位将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初評,評選出50條入圍表述詞。
2.在相關媒體上公布50條入圍表述詞,廣泛發動公衆投票評選,得票率作為評獎的重要參考依據。
3.評審委員會綜合公衆評選結果,對作品進行總評,選出廣州城市形象表述詞優秀獲獎作品。評審結果由主辦單位最後審定并通過揭曉儀式向社會公布。
4.相同内容者以先收到者為準。如出現相同時間相同内容獲獎表述詞的多名應征者,則以抽獎方式确定其中一名為獲獎者。
5.終評結果将于2009年9月1日前後在大洋網站和有關新聞媒體上公布。
六、應征作品獎勵
1.優秀表述詞獎:設立特等獎1名,獎金3萬元;一等獎2名,獎金各5000元;二等獎8名,獎金各2000元;三等獎20名,獎金各500元。向獲獎作者頒發榮譽證書。
2.活動參與獎:應征者皆有機會參與抽獎,獎勵名額500名,每人獲贈價值100元左右的禮品。3.上述獎金金額指稅前金額。所有獲獎者均需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納稅。
七、特别說明
1.投稿時間,紙質稿件以投寄地郵戳時間為準,在線投稿以系統記錄的提交時間為準,電子稿件以到達郵箱所在的服務器時間為準,手機短信以到達指定的接收端口時間為準。
2.根據征集活動的啟事以及“互聯網無國界”的特性,本次征集活動說明的發布、應征者将應征作品發送至主辦單位以及與此相關的一切行為,均應視為在中國境内發生并完成。應征作品應為作者原創,且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等在先權利,如發生對他人的侵權責任,一律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擔。投稿人的身份以作品上的署名為确定依據,因投稿人身份不明而産生的糾紛由投稿人自行解決。所有應征作品一經獲獎,應征者将一次性、排他地将其對應征作品的所擁有的著作權及相關衍生權利,全部無償轉讓給主辦單位,主辦單位除了本活動之獎金以外無需向作者另行支付報酬,且主辦單位有權對應征作品進行修改而無須另行征得應征者的同意。所有應征作品原稿一律不退,請作者自留底稿。
3.所有應征者遞交的應征作品一經成為入選作品,均表示無條件同意本公告的所有内容,且在任何時候都不得變更或撤銷。
4.主辦單位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5.咨詢電話:020-83105546,聯系人:蔣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