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太阳集团app首页2007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通知
各院(系)團委(團總支):
根據共青團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2007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實施方案》以及團省委《關于做好2007年西部計廣東生大學生志願者招募工作的通知》有關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拟定我校的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募情況
今年全省招募指标為140人,全部派往廣西服務。招募對象主要為200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優先考慮已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
二、報名及審核
(一)報名及審核
1. 網上報名。4月25日至5月15日,報名學生可登陸西部計劃網站(http://www.xibujihua.cn/)和中國志願者網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關情況,填寫報名信息。
2. 打印報名表。報名學生從西部計劃網站上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
3. 交表。報名表由輔導員或院系團委負責人簽字,并由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後,5月16日前交至本校項目辦。
4. 審核。高校項目辦在收到學生的《報名登記表》後,及時對其在網上報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審核。審核後,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寫審核意見。
(二)選拔志願者
1. 選拔标準。
(1)學分總績點(或學業成績)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級學生總數前70%之内
(2)通過本校畢業體檢和西部計劃體檢
(3)獲得畢業證書
(4)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曆優先
(5)優秀學生幹部和有志願服務經曆者優先
(6)西部急需的農、林、水、醫、師、金融、法學類專業者優先
(7)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區者優先
(8)已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優先
從2007年開始,西部計劃志願者簽約期為1年,申請延長服務期的志願者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申請,經服務縣項目辦同意并報服務省項目辦,全國項目辦根據下一年度西部計劃服務崗位規劃和各專項行動崗位要求,确定兩年期志願者名額。原則上,一年期的服務崗位不再接受延長服務申請。
2、選拔工作。5月16日起,各高校項目辦在省項目辦指導下,根據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務崗位,考察報名學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志願服務經曆等情況,擇優選拔志願者。高校在選拔過程中如出現服務崗位空缺,應将空缺崗位及時報省項目辦進行更換;或将空缺崗位退還省項目辦,由省項目辦統一協調、完成招募任務。
3、嚴格面試。高校項目辦協調學校教務處、學生工作處等有關部門,對入選的報名者逐一進行包括心理測驗在内的面試。面試結果要書面備案。面試合格的要及時與其簽訂《招募協議》。
4、統一體檢。5月31日前,省項目辦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由各高校項目辦組織本校入選的報名者進行集中體檢(體檢項目和标準見附件2)。體檢不合格的,要在本校及時調換。
5、公示。6月上旬,高校項目辦公布錄取志願者名單并在全校公示3天。若無異議,将志願者名單報省項目辦。
6、錄取志願者。6月上旬,招募高校根據綜合面試、體檢、公示情況确認錄取人員,同時将錄取名單上報省項目辦。省項目辦審核廣東錄取的志願者名單,并及時反饋至服務省項目辦,同時報全國項目辦。
7、審定确認
(1)6月中旬,全國項目辦委托省項目辦向志願者發《确認通知書》(注明服務崗位,培訓報到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2)7月上旬,全國項目辦彙總審定入選志願者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三、團中央政策支持
1.志願者補貼、保險。志願者服務期間中央财政給予必要的生活補貼(含交通補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其中生活補助每月600元/人,每年7200元/人(在西藏服務的,每月800元/人,每年9600元/人),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按志願者入學前戶籍所在省省會城市和服務省省會城市之間的距離劃分為不同的等級确定(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或服務地為西藏、新疆、内蒙古的,另行确定),按年發放。志願者的有關補貼由全國項目辦通過青年志願卡按時統一劃撥;志願者保險由全國項目辦統一指定險種、保額,由各服務省項目辦負責具體辦理。
2. 服務期間,計算工齡,黨團關系轉至服務單位。本人要求戶口和檔案保留在學校的,按規定保留兩年,在此期間,檔案管理機構對保管其檔案免收服務費用;本人要求将戶口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按照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教育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機構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免費提供人事代理服務。服務期滿落實工作單位後,公安機關按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3、服務期間,可兼職或專職擔任所在鄉鎮團委副書記、學校及其它服務單位的管理職務;
4. 服務期滿1年考核合格,報考研究生的,總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優惠于此政策則參照高校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 服務期滿1年考核合格的,可以應屆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國家機關公務員。報考中央國家機關和東、中部地區公務員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西部地區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5分;
6. 服務期滿,對志願者作出鑒定,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頒發證書,作為志願者服務經曆和就業、創業的證明;
7. 服務單位應向志願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條件;在錄用黨政機關公務員和新增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時優先錄用、招聘志願者;
8、服務期為1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銅獎獎章;服務期為2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銀獎獎章;表現優秀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金獎獎章;表現特别優秀的推薦參加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十大傑出青年志願者、國際青少年消除貧困獎等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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