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為2007屆畢業生辦理暫緩就業等手續的通知
各學院、直屬系,各附屬醫院,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
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2007年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意見》的時間安排,2007年6月1日至6月3日為畢業生辦理暫緩就業,自主創業、回生源地、國内升學、出國留學登記等手續辦理時間。除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外,拟辦理暫緩就業、自主創業、回生源地、國内升學、出國留學的畢業生須在2007年6月1日至6月3日通過太阳集团app首页就業管理系統向學校提出相應的申請或登記,由畢業生所在院系和就業指導中心依次确認後,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6月10日後,在已落實就業單位、暫緩就業、升學、出國、回生源地等五個去向之間進行調整的,學校不再予以辦理。
就業協議由個人、院系、就業指導中心确認後但仍未收到用人單位接收函的畢業生及已辦理違約手續但在6月4日前不能簽訂新的就業協議的畢業生,應辦理暫緩就業手續。這兩類畢業生的暫緩就業手續不需要通過管理系統申請,于6月1日至2日直接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訂暫緩就業協議書。對自己的畢業去向不作任何表示的,視為默認學校将其就業方案列回生源地。
請各有關單位務必通知每一位相關畢業生,對辦理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嚴格把關,于6月4日前對辦理暫緩就業,自主創業、回生源地、國内升學、出國留學登記的畢業生進行網上确認,嚴格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聯 系 人:
研究生:宮 平 84112080
本科生:陶 怡 84111791
附件:
1、申請暫緩就業手續辦理程序
2、自主創業及回生源地手續辦理程序
3、國内升學及出國留學手續辦理程序
太阳集团app首页就業指導中心
2007年5月28日
附件1:
申請暫緩就業手續辦理程序
在學校上報就業方案時尚未落實就業單位又有就業要求的應屆畢業生,須在6月1日至6月3日通過太阳集团app首页就業管理系統向學校提出申請,并與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簽訂《暫緩就業協議書》,期限為二年。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戶口和黨團組織關系保留在學校,檔案由學校檔案館統一轉至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并由其免費保管兩年。
2007年我校畢業生暫緩就業辦理流程如下:
1、6月1日至6月3日學生通過管理系統申請暫緩就業
2、6月4日各院系對暫緩就業學生在網絡上進行審核
3、6月5日各院系根據暫緩就業申請人數到就業指導中心領取暫緩就業協議書
4、學生向學院領取暫緩就業協議書并填寫完整各項内容
5、學院負責就業工作的老師進行審核,并上報由各院系主管領導簽字并蓋章的彙總名單,連同暫緩就業協議書于6月8日前送就業指導中心
6、6月29日同報到證一起下發暫緩就業協議書至各院系
6月5日,就業指導中心根據各學院的暫緩就業網上申請人數下發暫緩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在學院領取暫緩就業協議書時,就業協議已經交給用人單位正在辦理簽約手續的,應出具相關證明,方可領取暫緩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應及時按規定的時間辦理暫緩就業手續,過期不予補辦。
附件2:
自主創業及回生源地手續辦理程序
因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等原因不參加學校就業派遣的畢業生,畢業時可根據其本人的意願将其戶口、檔案遷回生源所在地。
自主創業及自謀職業的同學,須在6月1日至6月3日期間登陸就業管理系統提交相關信息。其中,已辦理了創辦公司手續的畢業生應向學校提交“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三個字段的信息。同時如實填寫檔案戶口遷移方案。
對準備自主創業或自謀職業又不向學校表明具體去向的畢業生,視為同意學校将其就業方案列回生源地處理。
申請回生源地的同學,6月1日至6月3日期間通過就業管理系統如實填寫個人聯系方式及回生源地原因,學校在6月29日為其發放回生源地報到證,同時,檔案戶口遷回生源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