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佛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招錄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發布人:太阳集团1088vip

  佛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是市環境保護局下屬正科級、财政全額撥款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現因工作需要,決定向全社會公開招錄8名事業編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考對象

本次招考面向全社會,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崗位具體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均可報考。應屆畢業生指2011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在報到前必須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曆與學位;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曆的人員。

  二、報考的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三)願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品行端正;(四)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曆;(五)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1日至1993年7月11日期間出生);(六)身體健康;(七)主管機關批準的其他條件。

  三、崗位、招錄人數及具體條件

  (一)分析化學崗(招錄2人),具體條件為:

  1、研究生以上學曆和碩士學位;

  2、分析化學(碩:070302)、有機化學(碩:070303)、應用化學(碩:081704)及相關專業(專業括弧内為專業代碼,參照《廣東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專業參考目錄》執行,下同);

  3、掌握實驗室相關分析方法,了解國家和地方頒布的環境保護法規和标準,有實驗室實踐操作經曆及大型儀器分析測試工作經驗者優先。

  (二)環境科學崗(招錄2人),具體條件為:

1、研究生以上學曆和碩士學位;

  2、環境科學(碩:083001)、環境工程(碩:083002)及相關專業;

  3、了解國家和地方頒布的環境保護法規和标準,有相關課題研究經驗者優先。

  (三)大氣科學崗(招錄1人),具體條件為:

  1、本科以上學曆和學士學位;

  2、大氣科學(本:070901)、應用氣象學(本:070902)、氣象學(碩:070601)、大氣物理學與大氣環境(碩:070602)及相關專業;

  4、了解國家和地方頒布的環境保護法規和标準,有相關課題研究經驗者優先。

  (四)生态學崗(招錄1人),具體條件為:

  1、本科以上學曆和學士學位;

  2、生态學(本:071412;碩:071012)、農業資源與環境(本:090403)及相關專業;

  3、了解國家和地方頒布的環境保護法規和标準,有相關課題研究經驗者優先。

  (五)機動車檢測技術崗(招錄1人),具體條件為:

  1、本科以上學曆和學士學位;

  2、車輛工程(本:080306;碩:080204)及相關專業;

  3、熟悉機動車檢測與維修的理論基礎知識,有機動車檢測及管理經驗者優先。

  (六)輻射技術崗(招錄1人),具體條件為:

  1、本科以上學曆和學士學位;

  2、核工程與核技術(本:080502)、核技術(本:080508)、輻射防護及環境工程(本:080509)、核物理(本:070204)、核技術及應用(碩:082703)、輻射防護及環境保護(碩:082704)及相關專業;

  3、了解常用核輻射監測儀器使用;熟悉核輻射理論基本知識;熟悉輻射安全防護基本要求。

  四、報名方式

  為方便考生,本次招考采取現場報名和郵寄材料報名兩種方式進行,考生可按實際情況擇一報考。具體安排如下:

  1、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7月11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佛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四樓辦公室(佛山市禅城區汾江南路28号)。

  報考時,請攜帶報考者的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以上證件要求出示原件并提供複印件1份),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5張,《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1份,同時提供個人科研項目、獎勵、工作經曆相關的支撐材料。

  2、郵寄材料報名

  報名時間:考生須在2011年7月15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寄出報名材料,逾期視為無效。

  報名所需郵寄的材料:報考者的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的複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5張,《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1份,同時提供個人科研項目、獎勵、工作經曆相關的支撐材料。

  郵寄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禅城區汾江南路28号(郵編528000),佛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辦公室(收)。

  報考咨詢人及電話:姚鎮, 0757-83876280。

  五、資格審查及領取《筆試準考證》

  報名工作結束後,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考單位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對合格者發給《筆試準考證》,并通知具體考試安排。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由招錄單位根據考生提供的聯系方式進行回複。

  注意:考生必須準确、全面地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以免耽誤《筆試準考證》的領取。

  六、考試及面試前的現場資格複審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筆試内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或符合行業特點的專業基礎知識。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專業知識水平以及适應招聘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

  筆試初定于2011年8月舉行,具體筆試安排以《筆試準考證》為準,面試安排另行通告。

  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面試均以60分為合格線,面試對象從筆試成績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筆試合格者的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現場資格複審:在面試之前,面試對象必須按招錄單位的要求,攜帶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原件以及科研項目、工作經曆、獎勵等支撐材料,進行現場資格複審。對報名資料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面試對象取消面試資格,并從筆試成績合格者中依次遞補進入面試。資格複審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七、體檢與考核

  體檢對象從總成績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錄崗位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确定。體檢标準參照佛山市2011年招錄國家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可從總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考核對象為體檢合格者。考核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号)、《關于印發佛山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佛府〔2005〕15号)等文件,參照佛山市2011年招錄國家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錄用

  根據報考者的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擇優确定錄用人員且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按規定的審批權限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并簽訂合同。對初次聘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不能勝任工作的,解除聘用關系。

  九、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

  (二)招錄崗位要求為“研究生以上學曆和碩士學位”的,報考者在研究生階段的專業必須符合該崗位的專業要求;招錄崗位要求為“本科以上學曆和學士學位”的,如報考者為研究生以上學曆,則可用符合該崗位專業要求的非最高學曆專業報考。

  (三)因下列情形導緻拟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報批同意,可按照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拟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内報到的;

  5、導緻拟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下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