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環境學院2017學年本科生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學院各本科班級:
為幫助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現将2017學年本科生助學金評選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2017年通過太阳集团app首页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同一學年内僅可獲評一項助學金,家庭經濟特别困難學生在同一學年内最多可獲評不超過兩項助學金。
二、工作程序
1.學生申請
申請本科生助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須在10月24日中午12:00前按要求将申請材料提交到環境學院學工辦,各項助學金的具體要求可查看《太阳集团app首页2017-2018學年本科生助學金評選要求及條件一覽表》(附件2)和《太阳集团app首页2017-2018學年本科生助學金評選相關表格》(附件3)
助學金個人申請書要求交打印版并且手寫簽名,拟申請助學金的學生必須交一份國家助學金的個人申請書,如需申請其他助學金可根據其它助學金的具體要求另外填寫多一份申請。
拟申請助學金的學生必須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2017-2018學年本科生助學金項目彙總表》(附件4),拟申請新長城助學金、中海油助學金、仲明助學金的學生需另外填寫該項獎學金的彙總表(附件3)。
附件3、附件4中的彙總表電子版需在10月23日24:00前分别發送至:17級:2200908699@qq.com;16級: 309060823@qq.com;15級: zuodr@foxmail.com;14級: 745933835@qq.com
2.學院初評與公示
學院成立學生資助評審工作小組,小組成員包括各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黨委(黨總支)副書記、主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副主任)、輔導員和班主任代表、學生代表等。各年級(或班級)成立年級(或班級)成立助學金評審工作小組,小組成員包括各年級輔導員、班主任、學生代表。
學院對申請者資格進行審核并進行初評,并将初評結果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
在公示期期間,學院學生資助評審工作小組如收到異議材料,應在3個工作日内予以答複。師生如對學院學生資助評審工作小組的答複仍有異議,可通過書面方式向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處)提請複議。
3.學生處審核和公布
學生處對各學院報送的助學金初評結果及相關材料進行複核,并召開處務會對複核結果進行審議。學生處對審議通過的名單予以公布。國家助學金獲助名單以教育部文件為準,捐贈助學金獲助名單由捐贈方确定。
三、其他事項
2016學年獲得續評類助學金(且尚在有效資助年限内)的學生(名單見附件5)如已在2017學年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可繼續申請同項助學金。如因家庭經濟狀況改善而未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或因其他個人原因放棄申請的,須提交個人簽名的情況說明。放棄申請的學生本學年内不可再申請其他助學金項目。
附件1:環境學院2017學年本科助學金名額分配一覽表.xls
附件4:太阳集团app首页2017-2018學年本科生助學金項目彙總表.xls
附件2:太阳集团app首页2017-2018學年本科生助學金評選要求及條件一覽表.xls
附件3:太阳集团app首页2017-2018學年本科生助學金評選相關表格.rar
環境學院學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20日
文章來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