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評選環境學院2014-2015學年優秀學生幹部的通知
學院12、13、14級各本科班:
2014--2015學年度學院優秀學生幹部評選已開始,具體内容如下:
一、評選範圍:
學院學生會部長及以上幹部(任期從2014年10月—2015年9月)、各班班委(任期從2014年9月—2015年9月)、院刊編輯部(任期從2014年9月—2015年9月)、各本科生黨支部委員(任期從2014年10月—2015年9月)
二、參評資格:任期内學習無不及格現象并且沒有受學校學院通報批評和處分現象;任期至少半年;團委幹部和各團支部幹部不參與評選。
三、具體評選标準:
A、主席、副主席評選标準:
輔導員評分(占50%)(具體标準見附錄)
部長、副部長評分(占30%)
自評(占20%)
部長評選标準:
主席、副主席評分(占40%)
其他部長、副部長評分(占30%)
自評(占30%)
評分自高到低排序,學生會優秀幹部推薦排名前5名,其中得票數最高者推薦參評學校學生會優秀幹部。
B、班委評選:
由班上同學按相關評選标準,根據班幹部日常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效進行投票,将各班委得票數上報學院,取票數最多者為優秀班幹,輔導員根據各班班幹部的表現,如确有不同意見,在給出合理理由的前提下可确定新的人選。此項12級、13級、14級各評選6名(即每班一名)。
C、院刊編輯部評選:
由院刊編輯部根據其幹部平時表現及工作效率和成績,内部投票推薦,推薦形式同班委,推薦評選1—2名。
D、黨支部委員評選:
由各本科生黨支部根據支委平時表現及工作效率和成績,支部所有黨員投票推薦,得票數最高者為優秀幹部。12、13、14級本科生黨支部各評選出1名。
E、其他:
若有一人兼任兩職的情況,隻可按某一個職位參評,不可重複評選。
附錄:
關于各部分評選的标準及相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