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學生處關于評選2016屆優秀本科畢業生的通知
學生處關于評選2016屆優秀本科畢業生的通知
作者:luomq3 | 發布時間:2016-05-05 14:16
學生〔2016〕96号
各學院、直屬系:
為表彰德、智、體全面發展和表現突出的畢業生,鼓勵他們努力學習,奉獻社會,為校争光,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學生獎勵管理規定》,決定在2016屆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生(含五年制)、七年制、八年制畢業生中評選優秀畢業生,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名額
太阳集团app首页2016屆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七年制及八年制畢業生中符合條件者均可參評,不限名額。
二、評選條件
(一)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二)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秀,五年制、七年制和八年制學生在校期間曾連續四年獲得優秀學生獎學金并至少有三次二等獎以上;四年制學生曾連續三年獲得優秀學生獎學金并至少有兩次二等獎以上;
(三)自覺遵守法紀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任何紀律處分;
(四)堅持體育鍛煉,身體健康,達到國家有關大學生體育鍛煉标準;
(五)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畢業實習成績優秀,同時具有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和畢業實習成績的,以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為準;
(六)無故意拖欠學費、住宿費、水電費等失信行為。
其中,港澳台僑學生、國際留學生應當認同一個中國,同時,第(二)、(四)項按照以下條件評選:
港澳台僑學生:
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秀,五年制、七年制和八年制學生在校期間曾連續四年獲得校優秀學生獎學金、港澳台僑獎學金或者校級及以上捐贈獎學金;四年制學生曾連續三年獲得校優秀學生獎學金、港澳台僑獎學金或者校級及以上捐贈獎學金;
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畢業實習成績良好,同時具有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和畢業實習成績的,以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為準。
國際留學生:
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秀,原則上學習時間三年及以下的本科畢業生在校期間曾兩次獲得獎學金(學院級及以上);學習時間三年以上的本科畢業生在校期間曾三次獲得獎學金(學院級及以上);
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畢業實習成績良好,同時具有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和畢業實習成績的,以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為準。
三、評選程序
(1)5月5日—5月31日,學生在“優秀畢業生評選系統(http://ecampus.sysu.edu.cn/appr/user/loginPage.htm,在學生處網站首頁下方有鍊接)中進行申請,如實填寫、提交相關材料;
(2)5月16日—6月3日,學院(系)在“優秀畢業生評選系統”上審核學生的申請材料,将初評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提交學生處,同時将《太阳集团app首页優秀畢業生彙總表》打印,經主管領導簽字,加蓋學院(系)公章後交學生處思想政治教育辦公室備存;
(3)5月20日—6月7日,學生處在“優秀畢業生評選系統”上複審學院(系)提交材料,将彙總結果報學生資助基金管理委員會評審;
(4)6月中旬學校完成評審工作,并公布最終結果。
四、獎勵辦法
學校将授予獲獎學生榮譽稱号,并頒發證書。
學生處
2016年5月
文章來源: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