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交2013-2014學年度獎學金申請材料的通知
學院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捐贈獎學金獲得者:
根據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獎學金捐贈方的要求,請各學院(系)根據以下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一、 國家獎學金
(一)申請表的填寫要求
各班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在“獎學金申請系統”上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一),并嚴格按照要求規範填寫,如果直接從系統上導出的表格有問題,可下載附件一填寫。填寫好後請在9月15日前将表格發送至:
2013級:472621816@qq.com;
2012級:244842286@qq.com;
2011級:515925369@qq.com
各年級收齊表格後,檢查無誤後,統一打印,統一通知獲獎者到學工辦簽字。
材料填寫具體要求:
1、表格一式一份,統一用“宋體(小四)”字體填寫并打印(簽名除外);
2、表格為1頁,正反兩面,不得随意增加頁數;信息填寫完整,不得有塗改或出現空白項,如無相關信息請填寫“無”;
3、表格标題中學年的填寫應填寫“2013-2014學年”;
表格中所有的簽名必須由相關人員手寫簽名,不得使用簽名章代替;
4、表格中“基本情況”和“申請理由”由學生本人填寫,其他各項由學校有關部門填寫;
表格中學習成績、綜合測評成績排名按照專業排名,必須注明評選範圍的總人數,總人數要與排名範圍對應一緻;
表格中“申請理由”的填寫應當全面詳實,能如實反映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數控制在200字左右;
5、表格中“推薦意見”的填寫應當簡明扼要,字數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其他人無權推薦;推薦理由必須充足,能明确體現出每名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生的優秀表現和突出特點,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現雷同;
6、推薦人和學校各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必須親筆簽名,不得有他人代寫推薦意見或簽名;
7、表格“院(系)意見”中,必須由學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明确評價參評學生各方面表現,不能隻是簡單填寫“同意”、“同意推薦”等字樣作為院系意見;簽名處必須為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的簽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領導簽名;
8、各學院報送國家獎學金申報材料時,應将所有申請表統一進行編号(用鉛筆在表格左上方标注),并與《2013-2014學年度×學院(系)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推薦名單彙總表》(附件二)次序一緻(編号按照成績排名的順序);
9、彙總表由學院(系)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行政公章。
(二)公示材料提交要求
為了加強公示力度,學校拟對各院系推薦獲得國家獎學金學生的事迹材料在學生處官方微博上進行公示。要求推薦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提供事迹介紹(不超過120字)和生活照(大小不超過1M),請各獲獎者在9月15日前将材料發送至
2013級:472621816@qq.com;
2012級:244842286@qq.com;
2011級:515925369@qq.com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
由學院(系)統一填寫《2013-2014年×學院(系)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推薦名單》。
三、捐贈獎學金
學院(系)可直接從獎學金評選系統導出各捐贈獎學金的申請表,根據學院(系)公示的評選情況認真填寫《2013-2014學年度×學院(系)捐贈獎學金彙總表》,由學院統一填寫。
四、網上申報
國獎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捐贈獎學金都需要進行網上申報,申報的學生需要在14号晚上前完成申報工作。學生信息管理系統的地址:http://ecampus.sysu.edu.cn/sims。
附件一:《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環境學院學生工作部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