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台公開招(選)聘雇員公告
為補充工作人員,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台決定面向市内外公開招(選)聘雇員。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
本次拟招(選)聘專業技術類雇員3名、工勤類雇員1名,具體職位參見《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台招(選)聘雇員職位表》(附件一,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願意履行雇員義務;
3、符合拟報考職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予接受報考;
6、2005年10月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不予接受報考。
7、符合本公告及《職位表》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報名、資格初審的時間地點
采取電子郵件、郵寄或現場報名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地點:
1.時間:2011年3月14日9:30至3月25日17:00(公休日除外)
2.地點: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台(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園博園東門氣象路氣象塔3樓)。
3.聯系人:崔小姐,電話:0755-82511595
4.郵箱:gxt_cn@163.xom
(二)須提供的材料:
1、報名表(附件二);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張;
3、身份證、戶口本、學曆及學位證書、學曆及學位證書驗證證明、職稱證書(崗位有職稱要求的須提供);深戶全日制本科者根據職位要求,提供A或B類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
4、婚姻狀況和計劃生育證明(附件三,該表在資格初審時如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最遲應在辦理備案手續時提供該表,否則取消雇用資格);
5、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如參加工作的勞動合同等)。
注意:上述材料中各類證件、證書驗原件留複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職位有工作經驗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驗證明;
(四)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取消面試資格。
(五)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四、面試
面試由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台負責組織,報考人憑報名表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一)内容:崗位相關内容
(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将于面試後三個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陸深圳市氣象局網站(http://www.szmb.gov.cn/)查詢。
面試結束後,依考生成績高低排序,取成績第一名且成績不低于70分進入資格複審及考核,成績第二名且成績不低于70分的作為備選人員。由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台通知考生本人。
五、資格複審、考核、體檢和公示
(一)資格複審及考核
用人單位在面試結束後的15天内完成資格複審和考核。
考核内容為拟雇用人選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适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用人單位考核不合格的,不進入體檢環節。
(二)體檢
經用人單位資格複審和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标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執行。
(三)公示
經考試、資格複審、考核及體檢合格的拟雇用人員,名單将在深圳市氣象局網站(http://www.szmb.gov.cn/)上公示7天。
六、辦理雇用手續
(一)拟雇用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雇用,且不違反《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雇員管理試行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關于雇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在公示結束的2個月内,向市人事部門申報,辦理雇用手續。
(二)雇用單位與雇用人員按協商、自願原則簽訂雇員合同。
七、其他事項
(一)關于報考年齡。
最高年齡要求為35周歲,即1976年3月13後出生。
(二)相關資曆和工作經曆時間的計算,均截止為2011年3月13日。要求2年以上工作經曆的,則必須是2009年3月13日以前參加工作。
(三)考生工作經曆以考生從大中專院校畢業分配後到人事部門報到的時間為準,在大中專院校就讀期間的實習經曆不算工作經曆。
(四)雇員的工資福利待遇請參閱《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工資撥付與分配實施辦法》(深人發〔2004〕48号)、《關于調整我市普通雇員工資福利性經費核撥标準的通知》(深人發〔2009〕6号)等相關規定文件。
(五)對在招考過程中違反我市雇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将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六)招考查詢網址:
深圳市氣象局網站:http://www.szmb.gov.cn/。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台負責解釋。
附件:1.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台公開招(選)聘雇員職位表
2.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台公開招(選)聘雇員報名表
3. 深圳市聘用職員、雇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
深圳市國家氣候觀象台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下載:附件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