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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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業發展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中人社發〔2012〕357号)有關規定,中山市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06名,現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範圍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包括2011年、2012年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和2013年畢業生)及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曆的大專以上人員,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養。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六)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中山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

  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非廣東戶籍報考人員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曆或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資格。招考崗位明确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曆的,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産一線工作經曆;基層和生産一線工作經曆,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曆,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曆,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是否具有工作經曆,應以單位出具證明、勞動合同、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材料為依據。年齡和工作經曆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3月18日。

三、報名辦法和要求

(一)報名方法、時間、地點。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3年3月18—20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報名地點等詳見附件《中山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

(二)報名要求。

1、須按照本通告要求于規定時間内在報名地點現場進行填表報名。

2、報考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号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

3、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4、凡符合政策條件加分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報名人員須攜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曆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和複印件,計劃生育、工作經曆證明等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準彩照2張及彩照的電子版。

6、報名時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确,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考試的内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根據崗位的不同類别采用相應的考試科目,分類設置為A、B、C類。
A類為通用性公共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考試内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B類為教育類崗位,考試内容為教育教學綜合知識。
C類為衛生技術類崗位,考試内容為醫學綜合知識。
筆試科目不指定參考用書。
2、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筆試,初定4月下旬進行,時間為兩個小時,筆試具體日期和地點等事項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3、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筆試成績。
4、筆試合格分數線由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确定進入面試人選,若達不到比例人數,按實際人數組織面試;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後20個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二)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根據不同的崗位要求,采取專業技能測評、實地操作等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屆時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确定名次。
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統一劃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五、體檢

  按拟聘人數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确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的,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項目、合格标準及辦法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六、考核

  體檢合格後按規定進行考核。考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因考核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的,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考核人選。

七、公示與聘用

  經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确定為拟聘人選;拟聘人員名單統一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其他

  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聯系和監督電話見附件《中山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其他由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和監督電話:0760-88328005(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中山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