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實驗室2011~2012年度開放研究基金申請指南

發布人:太阳集团1088vip

廣東省環境污染控制與修複技術重點實驗室

2011~2012年度開放研究基金申請指南

 

一、宗旨和目标
為了促進環境污染控制與修複技術領域的基礎理論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促進實驗室的開放和交流,推動實驗室在主要學術方向上取得更大的發展,廣東省環境污染控制與修複技術重點實驗室面向國内外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發布2011~2012年度開放研究基金(以下簡稱開放基金)申請指南,資助國内、外學者和科技工作者參與實驗室的研究工作。此次開放基金拟資助12項課題,每項2~5萬元。

二、實驗室簡介
廣東省環境污染控制與修複技術重點實驗室于2005年12月獲準立項,依托太阳集团1088vip建設。2008年12月,重點實驗室通過廣東省科技廳驗收。
廣東省環境污染控制與修複技術重點實驗室緊密結合學科發展前沿,結合國家需求和廣東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圍繞國家和廣東省主要環境問題開展研究,研究範圍涉及環境污染治理工程與技術、環境污染修複理論與技術、環境模拟預測與監測、監控技術、區域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理論研究等四個方向。
實驗室總建築面積達5000多平方米,儀器設備資産2000多萬元,引進、開發了一批大、中型設備儀器,可以開展環境污染控制與修複技術領域各種複雜、綜合性的研究實驗,實驗室的規模化、先進性及綜合性均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

三、開放基金的資助範圍
重點實驗室根據廣東省經濟發展對環境污染控制與修複技術的實際需求和國内外在環境保護領域的研究現狀和發展趨勢,從環境污染控制與修複技術領域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出發,以環境科學為基礎,瞄準學科前沿和原始創新以及高新技術應用,注重應用基礎研究與新興邊緣學科交叉融合,結合本實驗室的研究情況,将2011~2012年度開放基金着重資助的課題範疇定為以下幾個專題,同時每個專題各給出幾個研究方向,申請者可在所列方向内自由選題:

專題一:環境污染治理工程與技術
1-1 廢水處理的高效、低耗、普适技術與成套設備
1-2 污泥減量化與資源化新技術
1-3 清潔生産技術研究
1-4 污水和底泥中難降解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高效去除技術
1-5 飲用水安全保障技術
1-6 污水深度處理與回用技術
1-7 高效低耗的脫氮脫硫大氣污染物控制技術

專題二:環境污染修複理論與技術
2-1 重金屬污染水土生物修複理論與技術
2-2 生物化學循環及溫室氣體問題研究
2-3 碳、氮循環對生态系統的影響研究
2-4 水土有機污染物的環境生态效應和修複機理與技術
2-5 濕地生态修複與補償
2-6 農田農藥的使用及氮、磷污染治理技術研究

專題三:環境模拟預測與監測、監控技術
3-1 華南複雜河網區水環境模拟與預測技術
3-2 生态系統碳、氮循環模拟模型研究
3-3 大氣環境及災害天氣研究
3-4 大氣、海洋、水體、土壤的環境監測、監控新手段和新方法的研究

專題四:區域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理論研究
4-1 可持續發展理論與戰略研究
4-2 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可持續技術與方法研究
4-3 區域環境規劃、環境影響預測分析評價研究
4-4 污染物利用的風險評估研究

四、開放基金的申請辦法與審批程序
1.具備博士學位的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國内外科技工作者,凡研究方向、内容符合開放基金申請指南的均可提出申請。申請者必須是項目的實際主持人。不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申請者,必須由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研究成員中至少有一名為重點實驗室的固定人員,便于與實驗室間的交流、合作。

2.申請者可從太阳集团1088vip網頁(網址:http:/Index.html)下載或來信索取開放基金申請書并認真填寫好一式3份,經所在單位加蓋公章後,連同電子版本于2011年1月10前寄回本實驗室,電子版本也可通過網絡發給本實驗室。

3.申請的項目由實驗室各研究方向負責人或學術帶頭人負責初審,經初審合格後的項目提交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評審。學術委員會根據客觀公正、擇優資助的原則,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确定資助項目。

在初審過程中,發現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可建議不予資助:
(1) 申請手續不完備,申請書填寫不符合規定;
(2) 不符合開放基金資助範圍;
(3) 與同類研究低水平重複;
(4) 明顯缺乏立論根據,或研究方法、技術路線明顯不清,無法進行評審;
(5) 不具備實施該項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條件;
(6) 申請經費過多,基金無力支持;
(7) 已從其它部門獲得充足的經費;
(8) 申請者曾經申請本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但是未能夠按要求完成合同内容的。

4.經學術委員會評審後,确定受資助的項目,重點實驗室于2011年1月下旬前簽發評審結果,通知受資助者及所在單位。受資助者應于2011年1月底前,在申請書的基礎上,填寫《廣東省環境污染控制與修複技術重點實驗室開放研究基會資助項目研究計劃》,并簽署研究合同。經所在單位審核後,報送實驗室,作為撥款和檢查的依據。逾期不報,又不在規定期限内說明理由的項目,作為自動放棄處理。

五、開放基金管理辦法
1.開放基金項目的研究年限一般為二年(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項目如無法按期完成或要求更改計劃,須提前提出書面報告,由實驗室學術委員會讨論決定。但是研究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對于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項目可以考慮申請課題延續,本重點實驗室優先給予資助。
2.項目負責人或主要研究人員每年應按計劃來實驗室開展研究工作,實驗室指派專門人員對項目進行管理。
3.研究計劃實施中,鼓勵項目組對研究工作進行創新。涉及降低預定目标、減少研究内容、中止計劃實施、提前結題或延長年限等變動,項目負責人須提出報告,經所在單位審查簽署意見,報實驗室審批,由學術委員會讨論決定。
4.項目負責人工作調動,可在原單位完成項目研究,經調出、調入單位雙方簽署意見報實驗室備案;如調入單位具備條件,也可将項目轉到調入單位繼續研究,經調出、調入單位雙方簽署意見報實驗室審批。項目負責人—般不得代理或更換,遇有特殊情況離開研究崗位半年以上,所在單位應安排合适代理人,并報實驗室備案;離崗一年以上的按中止計劃實施辦理。
5.軟件開發應按一定格式模塊化,以便能夠在本實驗室環境下使用。
6.實驗室每年度對基金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項目負責人應于每年度結束時提交《基金資助項目年度進展報告》。不在本實驗室開展研究工作的項目負責人,每年度末需到本實驗室來作演示、報告,交流研究進展。對不報送《進展報告》,或工作無進展,或經費使用不當的項目,緩撥下期經費。逾期不糾正、補報的,中止資助。
7.項目結束後,三個月内向實驗室報送《開放研究基金資助項目結題報告》,學術論文複印件及有關的軟硬件原始資料。
8.項目經費開支的範圍及比例
8-1 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科研業務費占70%,(包括實驗材料費、小型器材購置與加工費、小型儀器租用費、客座人員旅差費、學術活動費、輔助人員費、資料費等);
8-2 開放基金資助項目在重點實驗室内使用公用設備費用占30%。

9.項目經費的管理
9-1. 開放基金資助經費由本實驗室統一管理,專款專用;
9-2 項目經費按年度分配。首年度分配8-1項經費的50%給項目負責人使用,中期評審後視完成情況再次分配8-1項經費的50%給項目負責人使用;8-2項經費分兩年轉入重點實驗室大型儀器使用收費賬戶,供受資助項目在重點實驗室内使用大型設備;
9-3. 各項報銷費用由項目負責人簽字生效,本實驗室有權對項目經費使用的合理性進行審核;
9-4 受資助項目經費可以結轉到下一年度使用,但不得挪作他用,一經發現,中止資助;
9-5 對項目按中止資助處理的經費,将根據情況全部或部分收回,用于資助其它項目。

10.項目的成果管理及評價
10-1.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的有關論文、專著、成果評議鑒定資料等,均須署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名稱和重點實驗室名稱(中文:廣東省環境污染控制與修複技術重點實驗室,英文: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and Remediation Technology),成果中并應标注有“廣東省環境污染控制與修複技術重點實驗室開放研究基金資助項目”及項目編号,英文标注“Funded by the Research Fund Program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and Remediation Technology”。未署重點實驗室名稱及未标注的,驗收時不計入成果;
10-2.受資助項目結題後,實驗室将對優秀研究成果提請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通訊評議或技術鑒定,頒發“優秀成果證書”。實驗室将優先資助曾取得優秀成果的項目申請者;
10-3.受資助項目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收集到的資料、研究報告、相應軟件等)歸研究者及本實驗室所有。

 

五、聯系方式
廣東省環境污染控制與修複技術重點實驗室(太阳集团1088vip)
地址:中國.廣東.廣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郵編:510275
聯系人:黃海勇
Tel: 86-20-84110508
Fax: 86-20-84110509
E-mail: huanghy7@mail.sysu.edu.cn

附件:開放基金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