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2013年公開選調和選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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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實施“壯腰工程”,推動荊州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加快引進高學曆黨政人才,中共荊州市委決定實施“535人才計劃”。即用5年時間公開選拔30名左右縣級領導幹部,公開選調和選聘500名左右高層次人才。現将2013年公開選調和選聘高層次人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和選聘的職位職數

  2013年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和選聘100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曆人員。其中,選調的人員安排到市、縣(市、區)直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選聘的人員安排到市、縣(市、區)直事業單位工作。

  具體職位職數如下:

職位代碼

職位名稱

選調選聘人數

D01

市直

30名

D02

城區(荊州區、沙市區、國家級荊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20名

D03

縣市(江陵縣、公安縣、監利縣、松滋市、石首市、洪湖市)

50名

二、選調和選聘的範圍對象

(一)選調的範圍對象

  全國各級黨政群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含國有控股企業)、人民團體和群衆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二)選聘的範圍對象

  其他全日制應屆、往屆畢業生。

三、選調和選聘的資格條件

(一)選調的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七項基本條件,同時具備以下資格:

1、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學位(于2013年7月31日前畢業并獲得相應學曆學位)。其中碩士研究生須為國内“第一批本科院校”或國外相當層次大學畢業。留學回國人員須經過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境外學曆學位認證。

2、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8年1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我市已作為人才引進的挂職博士、碩士研究生年齡可适當放寬。

3、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經曆(計算時間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本科、研究生畢業後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二)選聘的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的六項基本條件。同時具備以下資格:

1、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學位(于2013年7月31日前畢業并獲得相應學曆學位)。其中碩士研究生須為國内“第一批本科院校”或國外相當層次大學畢業。留學回國人員須經過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境外學曆學位認證。

2、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8年1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處分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和選聘後的管理及相關待遇

1、選調和選聘人員的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職的機關事業單位同職級人員工資待遇。

2、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調任或聘任手續。按照幹部任用相關規定和程序,博士研究生一般任正科級領導職務,其中“985”院校畢業的博士研究生考核特别優秀的可以任副縣級領導職務;碩士研究生一般任副科級領導職務,經考核優秀的可以任正科級領導職務。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聘)用資格。

3、選調和選聘的人員在我市最低服務期為5年(經組織調動的除外),服務年限從選調和聘用之日起計算。

4、招錄的博士、碩士研究生,采取到市内經濟一線、開發區、鄉鎮挂職、任職等方式進行實踐鍛煉。試用期滿,事業單位選聘人員,聘任期間表現優秀的,根據工作需要和幹部表現及專長,按照有關規定,可選調到市、縣(市、區)、鄉(鎮)各級機關,分别擔任相應級别的領導幹部。

5、選調和選聘的博士研究生在最低服務期内,除正常工資津補貼外,5年内給予8萬元安家補助及每月1000元人才津貼(分别由市、縣财政分級負擔)。其子女上學可按照本人意願,在全市範圍内選擇學校就讀,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為其協調辦理相關手續;配偶願意在荊州就業的,由用人單位商有關部門妥善予以安排。市人才公寓建成後,分配在市直單位和城區工作的,根據需要可申請租住人才公寓(租金由市、區财政配套50%,用人單位出資50%)。

五、選調和選聘的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公告。在有關媒體發布公開選調和選聘公告。

(二)網上報名。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荊州黨建網(www.jzdjw.gov.cn),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不上傳照片不予審核通過)。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号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報考人員隻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要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在任何一個環節一經發現并核實,即取消下一階段資格,錄用後發現的取消錄用資格。

  報名時間為4月11日上午9:00至4月20日下午5:00。

(三)資格初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公布的招考對象和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四)筆試。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對報考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專業的掌握程度,特别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之後,由市公選辦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博士研究生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資格複審。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按計劃錄用人數1:3比例進行。資格複審合格即确定為進入面試人選,資格複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計劃錄用人數與資格複審合格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相應減少招錄計劃。參加資格複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曆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工作經曆證明、年度考核證明、報名登記表(單位或學校蓋章)等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套。

(六)面試。面試按計劃錄用人數1:3的比例進行,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納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博士研究生面試合格即确定為進入體檢人選;碩士研究生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确定進入體檢人選。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七)體檢。體檢按計劃錄用人數1:1.1比例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标準依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考察。根據體檢結果,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計劃錄用人數1:1的比例确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綜合成績并列的,一并納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和錄用。對考察合格人員在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10天。公示期滿,未發現影響選調和選聘問題的,經市公選辦研究同意後,辦理選調和選聘手續。對公示反映有不符合選調和選聘條件的問題并經調查屬實的人員,不予選調或聘任。

  錄取名單在網上公布後,考生不能無故自行放棄選調和選聘資格。

  拟選調和選聘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本次公開選調和選聘工作信息發布網站為荊州黨建網(網址:www.jzdjw.gov.cn)。聯系電話:0716—8468193、8468190。

六、組織領導及工作監督

  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和選聘高層次人才工作在市委統一領導下進行,市委成立選調和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本次公開選調和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科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716—8468366、0716—12380。

七、未盡事宜,由市公開選調和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荊州市公開選調和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