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學生工作部關于做好2020屆畢業生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林拉灑

各學院、直屬系、附屬醫院:

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中大學生〔20185号),結合當前實際情況,經與經辦銀行溝通,現組織開展2020屆畢業生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方式

依托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或網上銀行開展(操作指引見附件3)。

二、業務類别

(一)正常還款

1.辦理對象

1辦理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2020屆全日制畢業生;

2)辦理了貸款展期且2020年展期到期的學生

2.操作流程

161日前, 學生通過中國銀行手機銀行或網上銀行簽署提交《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

2)銀行審批。

3.還款期限:畢業後13年。前3年每月隻需歸還貸款利息,不需歸還本金;第4年起,每月需償還本金+利息。

4.還款日:每月1日。首個還款日為202081日(學生畢業時間為630日,從7月起貸款所産生的利息由學生自己負擔。81日歸還的是7月份的利息,往後還款以此類推)。

(二)提前還款

1.630日前提前償還貸款本金,利息繼續由财政貼息;630日後提前償還貸款本金,可選擇部分還款或全部還款。銀行按貸款實際天數計收利息,利息由學生本人支付,銀行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部分還款的次數不限,部分還款後按實際剩餘貸款本金計收利息。

2.還款途經

學生可通過中國銀行手機銀行或網上銀行自行還款。提前還款操作的安全工具是“手機交易碼+動态口令”或“手機盾”,即沒有開立中國銀行動态口令牌或開通手機盾,還款無法操作(開通說明見附件3)。

3.已簽署正常還款協議的同學,仍可通過手機銀行或網上銀行辦理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630日前利息繼續由财政貼息,學生隻需歸還貸款本金。

(三)申請展期(繼續貼息)

1.辦理對象

1)本科畢業生、碩士畢業生取得太阳集团app首页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學資格或碩博連讀資格;

2)本應2020年畢業,因降級試讀、休學、延期等原因仍繼續在我校讀書的學生。

注意:取得外校讀碩士、博士資格的學生因不符合在海珠區中國銀行申請貸款展期的條件,須按正常還款流程還款。

2.操作流程

1630日前,學生通過中國銀行手機銀行或網上銀行簽署提交《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及相關資料(學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錄取通知書原件影像資料),并寄送紙質版《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家助學貸款展期協議》(附件1,一式兩份)至經辦銀行;待收到錄取通知書後還需簽署寄送紙質版《國家助學貸款調整還款計劃及貼息申請書》(附件2,一式一份)。

2)培養單位于710日通過中國銀行的審批系統審核學生的展期資料(網址為https://e.boc.cn/stuloan/,用戶名和密碼與貸款審核時相同)。

3)黨委學生工作部于715日前完成複核。

4)銀行審批。

注意:請務必留意銀行審核通過時間,如202081日前未審核通過,請按正常還款協議約定進行供款。

三、中國銀行聯系方式

聯系人:駱經理  

聯系電話:020-89040548

銀行咨詢郵箱:2623251275@qq.com

郵寄地址:廣州市廣州大道南880-882号和平商務中心首層

 

件:1.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家助學貸款展期協議

2.國家助學貸款調整還款計劃及貼息申請書

3.2020屆畢業生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