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曾憲梓教育基金會第五期“優秀大學生獎勵計劃”2015年度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院系:
根據教育部教港澳台辦[2015]352号文件要求和《太阳集团app首页獎勵管理規定》,現決定開展2014-2015學年度曾憲梓教育基金會第五期“優秀大學生獎勵計劃”評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工作
請院系根據《 曾憲梓教育基金會第五期“優秀大學生獎勵計劃”管理辦法(2013年-2016年)》有關規定,對已獲得本期獎學金的學生開展2015年度綜合評審工作。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取消獲得“曾憲梓教育基金會第五期優秀大學生獎勵計劃”資格:
1、2014-2015學年度綜合測評或者成績績點排名不在前50%者;
2、2014-2015學年度有第一次考試不及格科目;
3、有不滿足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生獎學金評選資格其他相關規定的情形。
在評審工作中,如遇不符合規定者,院系應充分了解情況,根據實際做出妥善處置。如确需取消資格的,請同時提出增補學生的建議,新增補的學生候選人應在同年級學生中遴選。
新增補的學生候選人應該滿足以下條件:
1、2012級,在我校正式注冊并就讀、品學兼優的本科生;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立志振興中華,畢業後願為祖國建設服務;
3、勤奮努力學習并成績優秀,被推薦獲得太阳集团app首页2014—2015年優秀學生獎學金三等以上(包括三等);
4、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符合學校對申請獎學金學生在公益活動方面的要求;
5、模範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生活儉樸;
6、已列入家庭經濟困難數據庫中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學生;
7、符合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生獎學金參評資格的其他條件。
二、報送材料
(一)需報送的評審工作材料:
1. 2015年度綜合評審報告。内容包括:評審過程簡況、增補學生和被取消資格學生的情況說明;
2.第五期獎勵計劃2015年度推薦獲獎學生彙總表(附件1);
3.獲獎學生情況跟蹤表(附件2),另附學生成績單(由學院統一打印);
4.增補學生申請表(附件3),另附學生成績單(由學院統一打印);
5.取消獲獎資格學生彙總表(附件4);
(二)獲獎學生優秀事迹:擇優推薦1—2名學生,提交優秀事迹介紹,1000字以内,并提供生活照一張。
申請學生需提交附件1、2、3及獲獎學生優秀事迹、生活照一張。 以上材料請在9月21日前紙質版交學院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595036329@qq.com
附件:曾憲梓獎學金相關附件
學生處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