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屆研究生簽訂國家助學貸款還款确認書的通知
發布人:太阳集团1088vip
發布日期:2014-05-22
關于2014屆研究生簽訂國家助學貸款還款确認書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2014屆貸款畢業生的還款确認書簽訂工作即将開展,為确保相關工作順利進行,現将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簽訂方式
國家助學貸款還款确認書是貸款學生與經辦銀行确認還款事宜的協議文本,一經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須由學生本人現場簽訂,代簽無效。還款确認書一式兩份,學生與經辦銀行各執一份。該确認書由銀行工作人員現場發放。
國家助學貸款還款确認書是貸款學生與經辦銀行确認還款事宜的協議文本,一經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須由學生本人現場簽訂,代簽無效。還款确認書一式兩份,學生與經辦銀行各執一份。該确認書由銀行工作人員現場發放。
本次簽約采用研究生管理處統籌、各培養單位具體組織的方式進行。請培養單位負責貸款工作的老師帶隊,組織貸款學生提前10分鐘到指定地點簽到。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學生,需向各培養單位負責貸款工作的老師請假,請各培養單位彙總請假名單于5月23日(周五)17:30分前發送至研究生管理處郵箱sysuygb@126.com,屆時由學生本人親自到經辦銀行辦理。
二、準備材料及相關說明
1、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2、廣州市中國銀行活期一本通存折/借記卡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所有複印件上的證件号碼必須清晰)
以上兩項資料複印件需蓋“與原件相符”印章及輔導員老師簽名(或蓋章)。
3、銀行櫃台提供的客戶回單複印件(上面需要清晰印有12位還款賬号)
4、學生需準備黑色簽字筆或黑色鋼筆。
5、本屆貸款碩士畢業生如取得本校博士生入學資格或碩博連讀生,可以向銀行申請展期還貸(最長展期期限3年);取得外校讀博資格的學生因不符合在海珠區中國銀行申請貸款展期的條件,須按原還款計劃還款。需要申請展期的學生須下載《展期申請書》(見附件),按要求填寫,自行打印(一式三份),攜帶填好的資料到簽訂現場。碩博連讀的學生需提供由院系蓋章的證明,取得本校博士生入學資格的學生需攜帶錄取通知書的原件和複印件。無法攜帶錄取通知書或證明到簽訂現場的同學,請于2014年7月15日前将所需材料交至中國銀行海珠支行駱經理處(聯系電話:89040548,QQ:2623251275,地址:廣州市廣州大道南880-882号和平商務中心首層,公交站:園藝場站)
三、各校區具體安排
校區 | 時間 | 地點 |
南校區 | 5月27日(周二)下午14:30 | 南校區逸夫樓408 |
東校區 | 5月28日(周三)下午14:30 | 東校區公共教學D201 |
北校區 | 5月29日(周四)下午14:30 | 北校區新教樓201 |
聯系人:韓昕娜 聯系電話:84037873
郵箱:sysuygb@126.com
附件:展期申請書
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處
2014年5月19日